重庆启用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技术用表

上传时间:2024/04/07         来源:媒体聚焦

  2018-03-01 09:08:35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阅读: 1864 次

  市城乡建委组织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技术用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技术用表》(以下简称新渝建竣表格,共计表样324张),经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并在全市统一执行。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城乡建设发展,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系列专业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反映工程实际,发挥建设工程档案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监控作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市城乡建委组织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技术用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技术用表》(以下简称新渝建竣表格,共计表样324张),经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并在全市统一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统一使用新渝建竣表格。原渝建发〔2005〕226号印发的《建设工程技术用表》中的房屋建筑工程完工技术用表(即渝建竣表)和原渝建发〔2010〕93号印发的《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用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技术用表(即渝市政竣表)同时作废。

  二、在新渝建竣表格执行过程中,各质量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施工现场严格履行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工序控制,认真开展施工全套工艺流程质量检查,依据现场检查真实的情况及有关专业施工规范,及时填写竣工技术用表。

  三、各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进行文件归档管理。

  四、新渝建竣表格执行中的问题由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技术用表(渝建竣)目录(渝建竣-001---渝建竣-324)

  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五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名单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团体标准《公路隧道施工自动化监控量测技术规范》(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

  ·关于第五届浙江省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申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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