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办理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上传时间:2024/03/17         来源:新闻中心

  1 、申报人拿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等等到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 、到了窗口之后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可以在那里等待工作人员的审查;

  3 、经审查,材料齐全的,达到开工许可要求的,发给《施工许可证》,至此就办理完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作为建筑设计企业合法使用地块的证明。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拟建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或征用、划拨土地前,是城乡交通规划行政主任部门确认拟建项目的申请位置和范围与城乡规划相符的法定凭证,是拟建单位使用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责任人或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作为建筑设计企业合法使用地块的证明,是在划拨土地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它确定了拟建项目的位置、地块范围、地块用地性质及其他相关规划指标。

  需要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办理的手续有:土地批文、土地证以及新办水电入户表等等。根据“**多跑一次”的精神,办理流程上简化为“一站式服务”。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办理。

  2、建房户已完成资格审核检查,且经过村民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含拟安排村民建房位置示意图)

  5、各行政村从《浦江美丽村居住宅推广图集》内选定建房方案(通用图),或各村根据徽派建筑基调,已自行完成建房方案设计(建筑施工图)。

  2、定点放样无异议后,城建国土部门联合发布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

  3、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携带建房户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一套);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意见加盖公章(含拟安排村民建房位置示意图);在城建办领取填写规划、用地申请表、审批表、四至协议书及相关表格,同时至国土所领取土地批文审批表一并填写;

  4、各项资料齐全无误后,城建办与国土所协同“一站式”受理办理。办理完成后,只需要请有资质的工匠,挂上监督牌,就可以开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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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知识点可不简单,很多小伙伴反映不知道该如何申请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市政类线性工程)。别着急,且听查违君来给大家慢慢解读。

  如果想要申请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市政类线性工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1)属于市政类线)属于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或抢险救灾项目所需要临时架(敷)设的管线)已由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5)建设项目位于轨道交通、电力、油气、危险品、水工程等保护区或安全防护范围内,已取得相关运营单位书面意见;

  6)属出入境口岸等重要设施或位于安全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取得深圳市国家安全机关关于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意见;

  7)河道治理类及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等项目涉及其他权属用地的,已取得相关权利人书面意见。

  如符合上方申请条件,那在申请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市政类线性工程)时,须准备哪些申请材料呢?

  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制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申请材料已实现信息共享,无需提交原件。申请人只需提交证照编号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建设项目位于轨道交通、电力、油气、危险品、水工程等保护区或安全防护范围内,应提交属地运营单位书面意见

  八、建设项目属出入境口岸等重要设施或位于安全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应提交深圳市国家安全机关关于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许可文件

  九、河道治理类及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等项目涉及其他权属用地的,应提交权属权利人书面意见

  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答:1 、申报人拿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等等到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2 、到了窗口之后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可以在那里等待工作人员的审查;3 、经审查,材料齐全的,达到开工许可要求的,发给《施工许可证》,至此就办理完了。

  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科室初审→现场踏勘→会议研究→分管领导审核→主任签发→发件办理程序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的具体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的具体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

  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怎么办理?答: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方法(一)一般项目须提供1、《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县住建局提供);2、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及地籍图(核原件,收复印件);3、临时建设项目拆除保证书(县住建局提供)。(二)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的须提供1、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2、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办理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1份;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7、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图2套;

  许可证答:一、申报:建筑设计企业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1、用地书面申请;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4、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受理:规划所收集齐报建材料后,交到规划报建中心,报建中心核实报建材料,在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开具《武穴市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筑设计企业或个人。三、初审:规划报建中心通知规划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初审。规划股根据规划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对项目初步审查,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或有争议的,上报局规划审批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如根本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筑设计企业或个人。四、测图:对于规划股初审通过的建设用地项目,报建中心开具测图通知单,通知规划勘测院测绘1:500用地现状图。测图的目的是为规划设计提供基础性的地形资料。五、设计:报建中心收到规划勘测院测好的地形图后,开具规划设计通知书,通知规划设计院作平面布置规划,交规划股绘制建设用地红线图。六、审批:每星期五规划局召开规划审批例会,对规划股初审合格后经过测图、设计的所有建设用地项目进行集体审批。参加审批例会的人员有: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规划股全体员工、规划设计院院长、规划勘测院院长、执法大队长、城东城西规划所所长。在例会的召开过程中,规划股工作人员对各用地项目的位置、范围以及初审情况作一一介绍,对于重大的或有争议的项目,局领导班子带领参会人员现场踏勘了解情况,然后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每一项目的审批都实行集体举手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才予以审批通过。同时规划股做好审批例会记录。对于审批未通过的项目,规划股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证习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给建筑设计企业或个人。七、收费:对于规划审批例会,审批通过项目,经过市规划局、市建设局领导及市政府会管市长在红线图上签字后,晒制成兰图,报建中心根据收费标准开出计费通知单交付相应规划所,规划所根据计费通知单向建筑设计企业或个人收费。公建项目有五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变形观测费、规划修建设计费、规划咨询费,私建项目有三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规划咨询费。八、发证:建筑设计企业或个人向规划所交费后,规划所到规划股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经局办公室审核收费情况并登记盖章后,规划股再在红线图上加盖出图专用章,规划所将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发给建筑设计企业或个人。

  九、放线:建筑设计企业或个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管部门办好土地证后,到报建中心申请放线,这主要是指大型用地项目或公建项目,也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施放用地红线,设立用地界限,对于私建用地项目,只需在办理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后一次性放线即可。报建中心开具放线通知单,通知规划所、测绘办、执法大队、测绘人员实地放线,由测绘办填写放线记录交付报建中心。

  一、审批类别:核准二、许可依据:《城乡规划法》三、办事程序: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窗口受理→科室初审→现场踏勘→联席会议研究→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窗口发件四、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需经镇村建所、镇政府签署意见);2、土地使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人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原件;

  5、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所附用地规划红线、总平面布置图及建施图一式二份(房地产、高层项目需附光盘);

  8、高层建筑、易燃易爆项目、重点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特殊建筑及规定要求的项目,须提供建筑方案扩初会审纪要;

  备注:属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净空控制区及涉外项目、市政走廊等,须提供相关专业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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